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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曾荣获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百强第五名,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但是近年来的经营不善,高成本融资等原因,让这个老牌企业陷入了长期的债务危机,诸多资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债权人诉讼等情况接踵而至,对外债务达14亿多,一时之间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制约,这个曾经辉煌的老牌企业即将面临着破产的境地。
2018年12月4日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在考虑到路桥一公司等五个关联企业破产缘由复杂,案情多重交织,债务数额巨大,债权人较多等因素,加之本案对于维护地方社会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时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案稳步顺利推进。
大理州法院专项领导小组对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全部资产、工程资质进行审查,经过仔细研判之后,认为该企业破产清算可拍卖的有形资产变现价值低,债权人的利益实现比例较低,如果以破产重组的方式再次进入市场,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无形资产优势,加大年施工总量,还能实现土地、房产的有效配置,可使资产盘活并充分释放应有价值,能更大比例保障所有债权人的权益。
2018年12月13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2019年1月2日审理过程中,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大理路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剑川天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大理大保物资仓储中转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申请将全部申请人实质合并到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以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
2019年3月1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五家关联企业合并进行破产重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并于同日确定云南欣晨光(大理)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破产重整启动之后,大理州法院专项领导小组通过多方位的审查和测算,考虑到五个企业负债额度较大,并且部分在建工程仍需投入大量资金,加之债权人涉及面较广,只有在重整期间恢复生产经营,加快资金回笼,让债权人看到资产保值升值,这样才能更有力的推进破产重整,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协商之后确定了破产重整经营方案,采用“经营+集中偿债”的重整模式,破除当下生产经营的藩篱,确保路桥一公司“壳资源整体价值最大化”,提高五个关联企业重整成功的可能性。
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听取债权人意见。
2020年2月21日大理中院裁定批准了该重整计划,至此,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公司等五个关联企业破产重整计划正式扬帆起航。
根据管理人精心制定的破产重整方案,债务人云南等五个关联企业在册员工全部安置,职工债权、担保债权、税款及社保债权将获全额清偿,普通债权的本金清偿率也高达100%,如此高的清偿比例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中都为罕见。
以上信息由CCRRN金汉唐资产整理
原标题: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
本文来源:中国法院网 文径网络资产中心:刘红娟 尹维维 编辑 刘真 方俊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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