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注指数 |
|
|
![]() |
![]() |
【案情简介】
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民营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融资困难等问题,于2014年开始出现资金不足、开发停滞,拖欠的工程款、职工工资及民间借贷等资金巨大,引发大量诉讼和执行案件。 2018年5月11日,债权人向青岛中院申请对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 考虑到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仅有的资产上有多笔抵押、查封,强制执行会导致多数债权人无任何清偿,但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且资产区位优势明显,通过开发续建有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具有重整价值。 2018年7月青岛中院裁定受理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 经过依法审理,于2020年3月30日裁定批准该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现处于重整执行阶段。 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成功,共化解债务6.59亿元,盘活中心城区土地近20亩,有效化解执行案件19起。
【典型意义】
本案是青岛市首例执行程序转破产重整案件,是第一例通过现金清偿与债转股清偿相结合的方式重整成功的案例。 该案以法治化、市场化方式保障了民营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成功,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在"调结构、转方式"中对企业结构升级、重获经营能力的积极作用,达到了腾笼换鸟、资源盘活的整合效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保障了企业和债权人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以上信息由CCRRN金汉唐资产整理
原标题:以法治化、市场化方式保障民营企业破产重整
本文来源:青岛法院网 文径网络资产中心:刘红娟 尹维维 编辑 刘真 方俊 审核
特别提示:本信息来自网络,如有著作版权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版权所有 ©2020 文径网络 保留一切权力 文径网络网4.0版由CCRRN在中国西安设计 数据支持文径网络数据中心 技术支持文径网络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