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发包人是发放工程建设项目的人员,发包人必须具备工程发包的相关资格,一般还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政府的相关行政部门备案,以使得发包人所发行的相关数据具备法律效应。
一、建设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法》)或业主、项目法人。
二、都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第一:关于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建筑法》对工程施工发包主体资格未作限定。因此,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第二:关于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应具备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
第三:关于合法继承人,是指与发包人合并、分立的单位,包括兼并发包人的单位以及购买发包人合同和接受发包人出让的单位和个人。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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